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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软件行业协会会籍管理办法(第三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信息来源:杭州市软件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2-06-21

   

为加强会员会籍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协会发展,根据协会章程,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会员入会

凡拥护协会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的杭州市从事软件(含系统集成)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参加本协会。

入会由申请单位书面申请,向协会办公室领取入会申请表和协会章程(或在协会网站www.hzsia.org.cn上下载)。

申请单位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递交协会办公室,另需将电子表格发至协会电子邮箱。

协会办公室接受申请表后应及时审查,三日内必须提交秘书处审批。

协会秘书处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对申请表进行研究,提出初审意见,然后交理事会审批。

一般情况下审批全程在一个月以内,如未予通过,办公室应及时转达处理意见。

协会办公室对批准入会的单位要及时颁发会员证书,并收取当年会费。

会籍管理

会员入会后立即输入计算机会员库。

协会应经常与会员保持联系,了解会员情况,帮助会员解决问题和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意见,提供信息、咨询等多方面服务。

协会应深入会员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密切双方关系,每年访问不少于1/4会员单位。

协会每年在3月份向会员收取会费,标准按照民政部和财政部文件《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发[2006]123号)精神,调整会费标准为:每年普通会员1000元、理事单位5000元、常务理事单位10000元、副理事长单位20000元,理事长单位50000元。

欢迎会员单位用赞助性会费支持协会工作。

会员如有特殊困难可申请减免会费,向协会提交书面报告,由秘书处审批。

协会免费向会员寄发工作通讯,在协会网站和工作通讯中通报协会工作和活动,报道业界动态,传达上级指示。

协会对按时交纳会费和主动与协会保持联系的会员实行参加活动优先,活动收费优惠。

对协会作出贡献的会员,由部门推荐报秘书处或理事会批准,可视贡献大小可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嘉奖和授予荣誉称号奖励。

对违反协会章程和其它规定的会员,可视情节轻重报秘书处或理事会批准,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停止服务、警告和取消会员资格处分。

若会员连续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应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自愿退会,应有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退会申请表,经秘书处批准退会。会员退会时,协会办公室应让其清理完经济和其它未尽事务,收回会员证,在会员库中注销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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