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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软件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杭州市软件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1-03-14

各相关软件企业:

现转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11224日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软件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请相关软件企业按通知要求做好2011年软件企业年审工作。

今年工作流程有所变化,企业须先进行网上申报,由我协会初审通过后,企业自行将纸质材料递交至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年审合格后,请至杭州市软件行业协会领取证书。

杭州市软件行业协会联系人:孙夏娇,电话:88217808。

 

 

 

 

杭州市软件行业协会

2011314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软件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浙经信软件〔2011〕76号


各市、县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省软件行业协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和《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的要求,现将2011年软件企业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1、2010年年审合格的软件企业;
2、2009年6月29日-2009年12月26日新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编号为:浙R-2009-0001至浙R-2009-0157)。

二、申报办法
    软件企业年审工作实行纸质申报与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法。企业在递交纸质材料之前须进行网上申报,由各市、县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审查,审查合格的企业于2011年5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省软件行业协会,逾期将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简装、不加封皮、一式一份。材料包括:
1、软件企业年审表(在网上申报系统上进行填写后直接打印);
2、2010年度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10年度财务专项审计报告(须是正本,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软件销售收入、自产软件销售收入及软件研发费明细注释);
5、软件产业统计报表。

三、有关事项
1、软件企业实行年审制度。未参加年审和年审不合格的软件企业,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2、年审合格的软件企业,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文公布,并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上加盖年审合格印章,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3、软件收入界定按《浙江省软件企业认定中软件收入界定暂行办法》(浙信信〔2006〕27号)执行。


 


杭州市软件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