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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杭州市第一批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杭州市软件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0-05-13

 

杭信办〔201024号 

 

各区、县(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杭信办〔200930号、杭财企〔2009366,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发布2010年杭州市信息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通知》(杭信办〔201017号)的规定,现将申报2010年杭州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对企业资质认定、企业创新等方面的奖励;

2.对企业自主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资助。

对《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类项目的申报,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中,相关申报工作,将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1.奖励类项目的申报要符合《办法》中规定的奖励条目;

2.资助类项目的申报既要符合《办法》中规定的资助范围,又要符合《2010年杭州市信息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所规定的申报范围;

3.申请单位必须是承担组织与实施本专项资金涉及具体项目、活动等的单位;

4.申请材料真实可靠,信誉度高,不弄虚作假;

5.申请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并且,研发项目申报时,前期研发投资额应占计划投资额的30%以上;产业化项目原则上应是上年度或本年度已完成的。

三、申报材料:

1.申请奖励时应如实填报和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地税、国税登记证等复印件;

4)提供申请奖励相关内容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如“双软认定”证书、CMMI评估证书、中国优秀软件产品证书等的复印件;

2.申请项目资助时应如实填报和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2);

2)杭州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单位最近年度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财务资料( 最近年度系指项目已完成投资所跨年份,其中新成立单位须提供截止到20103月底的公司财务报表 )

5)地税、国税登记证等的复印件;

6)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的财务清单和明细表(详见附件4567,未完成项目的截止日期为20104月底,完成项目的截止日期为项目实际完成日期。待项目评审后,拟资助的项目需提供已完成投资额的专项审计报告);

以上内容均需在www.hangzhouit.gov.cn网站“阳光办事大厅”下的“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栏目直接填报并打印(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18957125521先生)。

注:用户名和密码是网上统计直报系统中的用户名和密码。

7)企业在市信息化办公室“网上统计直报”系统中的20102月、3月的软件企业统计报表。(未在上述直报系统中上报过报表的企业,请先到www.hangzhouit.gov.cn网站“网上统计直报”栏目注册,开通后,可补报报表)。

四、资金配套比例:

市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从2010年起,项目资助资金配套比例作如下调整:主城区按照市区配套比例1:1;萧山、余杭及五县(市)按照市区配套比例13

五、申报程序:

区级项目单位将申报材料报经同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市信息化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级项目单位直接将申报材料上报市信息化办公室、市财政局。

六、申报受理及要求:

请各区县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将各申报单位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项目汇总表一份于2010531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有关项目申报的表格、产业导向目录及《办法》等材料可在www.hangzhouit.gov.cn 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七、联系方式:

市信息化办公室联系人:刘玉军、方义务;电话:8525326585253627;地址: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铭楼217室,邮编:310026

市财政局联系人:傅萌理、孔冬艳,电话:8771513887819079,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杭州市财税大楼806室,邮编:310009

附件: 

附件:1.杭州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申请表

2.杭州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资助申请表

3.杭州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杭州市信息服务业专项资助项目已完成投资财务清单(研发项目)

5.杭州市信息服务业专项资助项目已完成投资财务清单(产业化项目)

6.研发/产业化类项目已完成投资明细表

7.研发/产业化类项目人员经费明细表

 

二○一○年五月五日


杭州市软件行业协会